晋体群〔2017〕15号
关于加快推进山西省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市体育(文化)局: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经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批准,2015年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列支3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建设山西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1个。该项目每个工程建设总投资500万元,其中300万元由省体育彩票公益金支付,并于2016初下拨至各(相关)县财政局,200万元由各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支付。
2016年省体育局作为督促部门,通过实地督查、电话督促、上报进展情况等多种方式多次对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为止,仅有临汾市和忻州市完成建设任务。省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2017年5月24日,张复明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2017年10月30日前必须完成项目建设,仍未完工的,坚决收回资金、撤销项目;并要求省体育局近期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全省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实地督查。2017年6月16日,张复明副省长再次对该项工程建设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市体育(文化)局,对于工程项目存在拖延工期、推进不力的相关市、县,以后在资源配置、项目安排、资金拨付、评选奖励等方面要予扣减。
按照张复明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省体育局将于近期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全省有关市未完工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各市体育(文化)局要提前做好督查的前期工作,包括相关资料、规划、手续、进度等情况,并对相关部门加强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为此,提出要求如下:
1、 高度重视,明确工程责任主体。
各市体育(文化)局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项工程建设,将此项工程作为重点工程建设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主体,成立专项工作委员会,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2、 部门联合,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认真核查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涉及国土、规划、建设、财政、体育等相应部门要积极配合、攻坚克难、加强协调,尽快开始施工,确保项目完工。
3、 加强督促,实行层层上报制度。
相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进行积极督促,加快建设进度,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迎接省督查组督查,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半月报制度,每月的1日、15日将进展情况上报至山西省体育局群体处。
联 系 人:梁高飞
联系电话:0351-7686265,15903548183
附件:山西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进展情况表。
山西省体育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