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青少年乒乓球积分赛总决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太原市乐晨体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 2017年12月23-24日
地点:山西体育中心综合馆
四、参赛单位
各市体育局(文化局)、各市乒乓球协会
五、竞赛项目
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丁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甲组:16-18岁(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乙组:13-15岁(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丙组:11-12岁(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丁组:10岁以下(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参赛办法
(一)本年度第一、二、三分站赛各站各组别单打前16名、双打前8名的运动员参加总决赛;
(二)获得各组别前三站总积分前100名、双打积分总和前50名的运动员参加总决赛;
(三)获得名次和积分只要达到其中一条均可参赛。如获得名次或积分够参赛资格而不能报名参加的,其后名次可以前提增补。
(四)以市体育局(文化局)为单位进行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5人,运动员以达到以上标准的人数为准。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具备参赛条件,并携带证明,以待查验;如在比赛期间出现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山西省公安机关颁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丙组、丁组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运动员检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合格后方可上场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各组别均采取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单打第一阶段根据参加比赛人数决定局数,第二阶段采用5局3胜;双打第一阶段采用3局2胜,第二阶段5局3胜,每局11分;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三)种子设定,以各组别前三站名次成绩和积分总排名,根据总决赛分组情况设定,前三站总排名列前者为种子;
(四)抽签采用电脑抽签,在大会竞赛组监督下进行,不组织集中抽签;
(五)比赛用球:白色三星40mm+;
(六)运动员须赛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按弃权论处。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